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研究课题的通知
各分院、部门:
省考试院2018年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、课题的第一负责人应具有讲师(或助理研究员)以上职称。
2、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,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研究基础,并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3、申请项目研究目标明确,内容具体,方法可行。
二、申报办法
选题范围请参照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研究课题立项范围(附件1)。
申报表一式一份报科研处(同时报送电子文档),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。
附件:1.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研究课题立项范围
科研处
2017年12月28日
